市區重建的原意,是將舊樓重建成高樓,善用有限土地之餘並改善社區和民生。可惜現時樓價和租金飛升,住戶與商戶即使分別收到「同區七年樓」及特惠賠償,也無法在同區安居樂業。再者,不少市區重建項目的住宅部份華而不實,連廚房也是開放式,細得難以煮食,不適合普通家庭;而商場部份則名店林立,高昂租金與各種限制令原區商販無法繼續經營。舊區被破壞,市區重建局責無旁貸。
要改善現狀,市建局應該採取「原址樓換樓」的做法,讓原區居民與商戶都能安居樂業。具體做法可參考麗星樓重建項目(現為上林),重建戶可選擇在新建樓宇擁有一個與舊居面積相若的單位,並由發展商補貼重建戶在重建期間的居住開支;假如重建戶需要賣樓套現,亦可選擇在自願情況下出售新建單位的換樓權證。新建單位間隔和設計也必須得到當區居民同意,盡量避免懸棺式露台、黑廁及面壁樓等欠理想的樓宇設計,以確保這些單位適合長期居住。
至於受重建影響的商戶,市建局除了提供特惠補償,也應該以「原址舖換舖」的方式,讓原有商戶在新建項目擁有與舊舖面積相若的街舖,以維持原有的經營方式,延續香港舊區文化,並強化市建局「活化地區」的角色。
作為公營機構,市建局有安置原區居民和商戶的社會責任。要避免惹來「以錢為先,陸客為本,與商共議」的質疑,市建局必須認真回應原區居民與商戶的訴求,維持舊區風貌與人情味,以減少社會不滿。
地產小子
http://propertykids.blogspo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