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杯黃毓民昨到警署自首被捕

掟杯黃毓民昨到警署自首被捕

【本報訊】前日在行政長官答問會上掟玻璃杯的獨立議員黃毓民,昨晚10時30分在支持者陪同下,到中區警署自首並隨即被捕,而警方晚上11時19分發出新聞稿,證實拘捕一名姓黃62歲男子涉嫌觸犯普通襲擊罪,而黃早前稱自己「食得鹹魚抵得渴」,已有被捕的心理準備,但質疑梁振英當日撿起玻璃碎片是破壞證物,「第日打官司,我一定傳召佢上庭」。
昨晚傳出警方將拘捕黃毓民,原在立法會議員辦公室工作的黃,隨即在律師王學今、黃洋達、以及一批支持者陪同下,在立法會主動見記者,透露他的律師已與中區重案組主管其案件的警員聯絡,「佢(重案組警員)證實喺搵我嘅」,又稱重案組之前未曾直接找他,只向傳媒放消息,「咁我𠵱家就直接去差館,同佢聯絡咗,到時佢要做啲咩呢,咁(如果)我行返出嚟、有得行出嚟,就話畀你哋(記者)聽囉」。

黃毓民昨晚到中區警署自首前,向傳媒舉起勝利手勢。何家達攝

質疑梁破壞證物

黃又稱,他的律師知道重案組只有兩隊人,其中一隊承認負責此案,質疑對方為何不斷放風說要拘捕他,又不想警方「麻煩」,要有「霸氣」地自首,「咁我話唔使你(重案組)麻煩,我自己嚟,廢事你上我屋企拍醒我,或者我講緊波時,你入嚟無綫拉我,咁仆街唔得㗎嘛,係咪?咁我就畀啲霸氣你睇,𠵱家行入差館!」這時其身旁的支持者則高呼「撐毓民!」口號,黃則乘私家車前往中區警署,於10時30分左右進入警署,不久即證實被捕。
較早前黃毓民對記者說,相信警方會先找立法會保安落口供,又批評警方昨未知會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及秘書長陳維安下,進入立法會搜證,做法極有問題,「好罕見、好過份、好核突」。他指香港三權分立,警方要入立法會調查,要先徵求立法會主席和行管會同意,「點可以因為特首辦報警,法律就唔係人人平等?只服務佢?」黃更質疑梁振英當日撿起玻璃碎片是破壞證物,「第日打官司,我一定傳召佢上庭」。他又指前日掟玻璃杯只是想「掃佢(梁振英)場」,認為應由法官來判斷,他是否刻意掟向特首梁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