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近日發生多宗擺地攤賣「名畫」屈人誤踩索錢事件。一名雙程證漢日前在元朗街頭展示一幅畫擺賣時,遇上食環署職員將其拘控,雙程證漢昨日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控以無牌販賣、阻街及違反逗留條件等三項罪名。
被告認罪後求情稱,因家庭經濟出現困難遂來港賺錢,法庭判處他即時監禁兩個月及罰款450元。
被告鄧紅湖(33歲),報稱職業小販,他於上月30日在內地獲批雙程證來港,逗留期限至本月7日,但他違反《入境條例》只准以訪客身份留港的條件,卻在街道經營賣畫的業務。
小販管理員查問揭發
案發於本月3日,被告在元朗谷亭街的行人路上攤開一幅四乘一平方米大的畫販賣,其後有一對男女觀看該幅畫後向他問價,被告表示售價300元。食環署小販管理員目睹情況上前查問,發現被告為雙程證人士違例販賣,遂將其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想賣畫賺生活費。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庭判處違反逗留條件的犯人,一般刑期為監禁三個月,認罪者可獲三分一扣減至入獄兩個月,但有前科者則會被加重刑期。
案件編號:TMCC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