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檢控權應獨立

江樂士:檢控權應獨立

【本報訊】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蠶食本港司法獨立。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雖然《基本法》保證法官的獨立性,但刑事檢控專員卻受制於政治任命的律政司;若要確保2047年後司法獨立仍存在,必須盡快落實刑事檢控專員有獨立檢控權。

律政司有利益衝突

江樂士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現時《基本法》指法官應免受外界干預,保持司法獨立;及律政司提出刑事檢控時,也不應受外界干預,但沒保證刑事檢控專員有獨立檢控權。
他指,律政司是中央政府任命官員,又是特區政府法律顧問,及行政會議成員,卻掌控檢控工作,會有利益衝突。
近年外界關注,不少政治敏感的案件均涉及前政府高官,例如廉政公署調查前特首曾陰權案等,律政司應該將獨立檢控權移交中立的刑事檢控專員,令公眾相信司法獨立。
江樂士表示,中央政府回歸前指香港50年不變,到2047年便到期(expire),律政司袁國強應盡快實施獨立刑事檢控制度,才能保證2047年後法官及刑事檢控專員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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