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粗聆訊 大律師公會質疑馬恩國誤導

爆粗聆訊 大律師公會質疑馬恩國誤導

【本報訊】民建聯黨員、大律師馬恩國去年2月公然在立法會以英文爆粗,喪鬧議員梁國雄,大律師公會的紀律研訊指馬恩國令公會蒙羞,罰他停牌一個月。判決書更披露,聆訊中代表馬恩國的律師求情時指若馬被停牌沒有收入,對馬是「災難」,然而聆訊小組卻發現馬恩國在中、港均有物業。大律師公會指若非要求進一步披露馬恩國資產情況,聆訊委員會或會被誤導,無法肯定他是否值得信賴的人。
去年2月18日馬恩國以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名義,出席立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議時與梁國雄對罵,爆粗「You are not even a fxxking Chinese!」(你都唔×係中國人!)涉種族歧視及違反大律師操守,被大律師公會紀律研訊。

公會收279封投訴信

聆訊小組決定罰他停牌一個月及繳付研訊律師費,據剛公開的判決書披露,公會最少收到279封投訴信,雖然馬出席立法會時不是用其專業身份,但馬身為大律師,即代表大律師公會,指馬恩國的行為令大律師公會聲譽受損及蒙羞,多於他自己的聲譽受損。馬恩國在紀律研訊中承認不當行為,指不需傳召證人,但呈交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求情信。判決書提到罰則需考慮馬恩國的收入,但聆訊前並沒有收到馬的經濟能力證明,而代表馬恩國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求情時,形容馬若被停牌,對馬會是「災難」。
聆訊小組要求馬恩國提交經濟能力證明,最後證實他除了大律師的收入外,還在香港有兩間辦公室,並有租金收入;他與母親也共同擁有一個住宅單位,並出租,又指馬的家族公司有可觀收入,在內地也有物業,他全年的收入,遠高於他支出的約150萬元。

不肯定馬是否值得信賴

判決書指聆訊小組未能作出結論指駱應淦有意誤導,但強調應該知道馬恩國提供的資料是不準確及誤導,又指若無要求馬恩國進一步披露其資產情況,將被誤導,無法肯定他是否值得信賴的人。
大律師守則列明,大律師不能做令行業蒙羞的事,若公會認為投訴表證成立,便會成立由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及業外人士組成的三人小組進行聆訊,做出判決予大律師公會執行,違規者可被譴責、停牌或釘牌等。

馬恩國判決書摘要


立法會爆粗行為,最少收到279封投訴信

馬身為大律師,行為令大律師公會蒙羞

馬承認行為不當,無傳召證人,但呈交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求情信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馬若被停牌,對馬將是「災難」

馬提交資產表列出,他在香港擁有兩間辦公室,並有租金收入

馬恩國與母親共同擁有一個住宅單位

資料來源:大律師公會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