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御和報道】《蘋果》揭發,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及家人位於太和錦石新村的一幢三層高村屋,涉嫌在天台僭建玻璃屋、又在外牆及露台加裝伸縮簷篷及趟窗。薛稱他持有的地下單位的伸縮簷篷,屬豁免申報的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而其餘僭建物所在的樓層,則不屬他名下物業。
兩層屬家人名下
涉嫌僭建的村屋三層高,地下單位屬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名下,一、二樓分別由其家人薛漢發及薛漢輝於2001年購入。記者早前到場後發現最少有三處疑似僭建。地下單位的外牆加裝了三個懸臂式伸縮簷篷,對落加設一個約50平方呎的戶外木地台,儼如「私家後園」。村屋一、二樓露台位置以多個白色趟窗圍封;天台也加建一間玻璃屋,並以巨型鐵皮簷篷蓋頂,佔天台約一半範圍。記者拍門查詢,自稱為薛漢明的男子應門,指薛漢宗不在上址居住。對於有否向屋宇署申報有關僭建物,他稱「無可奉告」、「要睇吓先」,又答應會處理。
測量師龔瑞麟看過相片後認為三個位置均涉僭建,而加裝在地下外牆的懸臂式伸縮簷篷,由於沒有申報機制,如張開時超過兩米即屬非法僭建。他指以肉眼觀察,「似乎就係(僭建)。」
薛漢宗承認是村屋地下單位的業主,稱地下外牆的伸縮簷篷屬獲豁免的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至於天台玻璃屋及露台位置有否向屋宇署申報等,他拒回應。屋宇署稱村屋的天台屋及二樓圍封的露台屬僭建,至於地下簷篷屬可保留的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