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女公關案】
【本報訊】躉船起重機操作員去年與舞廳公關女友於工作的躉船上食飯飲酒,翌日女友卻變成裸屍,捲藏油麻地避風塘一艘雙體船底的螺旋槳位置。一周後操作員報案指女友失蹤,但兩日後向警方承認,之前酒後曾推撞女友,後來見女友氣絕,將她拋下海。他昨於高院被控誤殺罪受審。
控方開案指死者鍾明芳(37歲)與被告吳容根(44歲)同住在被告工作的躉船上,去年2月15日被告在躉船上襲擊死者後,將她拋落海。
三人同船打邊爐
與被告份屬同行的友人黃愛明昨供稱,2011年與被告到佐敦一舞廳消遣時認識當女公關的死者,她酒量淺。案發日他與死者和被告於躉船打邊爐和飲酒,她只淺嚐約三四杯啤酒。三人傾談至9時許便睡,後來被告拍醒他問死者去向,又說死者沒帶電話和銀包,只帶了數件衣服「可能走咗」。
控方稱,死者的屍首翌日被發現捲於一艘雙體船底的螺旋槳,屍身有多處瘀傷擦損,或被人襲擊所致。驗屍報告指其血液有高濃度酒精,死因是溺斃。
旺角警署女警長供稱,去年2月21日被告前來報案指死者失蹤,稱他與死者在柴灣寓所食飯,後來雙方有拗撬,他沒理會死者便去睡,起床時不見她,之後一周也未能聯絡上。翌日,被告手持報章再到警署,指警方發放的人物拼圖很像死者。
控方指稱2月23日,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意外殺了死者,他在錄影會面中稱案發日飲了20罐啤酒,死者飲了三罐,二人爭吵,死者推被告和拳打他,被告將死者推開,她或因絆倒失去平衡撞傷頭,20分鐘後被告發現死者沒郁動,亦無呼吸迹象,遂將她拋落海。
案件編號:HCCC2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