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漢受家事煩擾下到夜店借酒澆愁,清晨時分驅車載新相識的內地女伴到九龍塘,準備開房尋歡,豈料行錯路誤闖解放軍營,他即時向解放軍表示「唔好意思」,解放軍終報警處理。他昨與女伴同獲撤控非法闖軍營,而他則承認一項酒後駕駛罪,被判罰款6,000元及停牌一年,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記者:陳美莉
報稱藝術家的男被告鍾欽耀(48歲)昨透過律師表示,本身任職電影燈光組技術人員。他與女被告于洪云(35歲)到庭時毫無交流,猶如陌路人。
高速驅車駛入閘口
二人原各被控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律政司經考慮後決定撤控,女被告得以獲釋。男被告所承認的酒後駕駛罪指他於本年4月15日駕車闖入軍營後,被驗出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為100毫升呼氣中有59微克酒精,即超標近兩倍。
案情指聯福道解放軍軍營閘門外,掛有兩個「軍事禁區不得擅入」的警告牌。事發日清晨六時,曾在夜店暢飲威士忌的男被告駕駛私家車行經軍營時疑睇錯路兼行錯路,乘軍營車閘緩緩升起之際,高速驅車闖入,駐守閘口的解放軍即以手勢及普通話叫停他。
男被告雖然將身邊的車窗打開,惟他續以時速32至35公里在軍營內行車,兩名解放軍啣尾窮追下終截停他。一身酒氣的男被告即時向解放軍表示「唔好意思,唔好意思」,解釋不知誤闖軍營,隨即欲開車,解放軍打開車門將他拉離車廂。解放軍報警處理,警方替被告進行呼氣測試,證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警方搜車後證實車上並無藏有與政治有關的敏感材料。
醉後不知身處何方
警誡下被告承認事發前曾在夜店飲酒,當時接載新相識的女被告打算到九龍塘開房時誤闖禁區,他根本不知已身處軍營。
辯方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求情指,被告去年底與妻子分居,受家事困擾致心煩下到夜店飲酒,終干犯本案,他已深感後悔,承諾不會再犯兼有意賣車,望予以輕判及判罰較短的停牌期,以減少對工作的影響及方便照顧11歲女兒。
案件編號:KCCC13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