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基金互認 傳敲定框架

中港基金互認 傳敲定框架

【本報訊】一直只聞樓梯響的中港基金互認仍未正式出爐,有內地傳媒指中港兩地就基金互認框架已經敲定,惟最終的時間表仍要視乎兩地監管機構的溝通才可正式落實。
內地《財新網》引述大型資產管理機構的管理層指出,雖然早前有指基金互認有機會於本月推出,不過現時仍未有正式的時間表,最終推出時間仍要視乎監管機構及中港兩地溝通情況而定。
報道又指出,香港在基金互認上提出方案是,獲認可的基金不單要在本港註冊,亦同時需要基金的營運在本港進行,意味基金需要在本港成立、註冊、管理、交易、分銷等,以助帶動本地金融服務業的整體發展。
事實上,證監會已於年報中披露表示,已與中國證監會已就基金互認建議框架六大範疇中的主要元素達成共識,整個基金互認安排亦已進入最後階段。不過,負責主理中港基金互認的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張灼華早前出席內地論壇時曾表示,中港基金互認仍有技術性問題需處理,加上內地資本市場未完全開放,未能確定互認平台能否在年內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