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鳳姐男稱染死者經血

涉殺鳳姐男稱染死者經血

【本報訊】上海街49歲流鶯前年遭割頸謀殺案續審,清潔工人被告昨自辯稱,前年10月中光顧死者時,曾被其經血弄污雙手,他相信當他從旅行袋拿銀包支付肉金時,將經血染在旅行袋上,留下死者的DNA。他堅稱與死者無怨無仇,沒有殺害她,更無偷竊其電話和錢財。
50歲被告李慧文在高院辯稱,前年10月中光顧死者劉淑琼後,曾指她月事來潮不應接客,但死者堅稱只是鼻血,被告支付肉金後還與她傾談半小時始離開。被告相信隨身旅行袋上染有死者的DNA,是因經血所致。
他續指同月22日,他於死者工作的大廈外碰到正在拉客的死者,死者要求他上樓,他不想,但他問死者可有新來的女孩,死者稱有,他遂隨死者上樓。死者後來卻想脫去他的衣服跟他性交,被告認為受騙,於是離開。被告承認兩天後將一部從收買佬購入的韓國品牌二手手機,交給開電訊店的朋友「解鎖」。控方則指被告殺害死者後,將死者的手機帶到商舖企圖放售。
案件編號:HCCC3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