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接獲投訴該署人員的個案有上升趨勢。該委員會去年接獲31宗投訴,涉及86項指控,較前年分別增加63%及約50%。去年已審議投訴中有5宗全部或部份成立,主要是廉署人員行為不當,包括於社交網站上載有問題照片或內容,影響該署形象。
4宗涉不當使用社交網
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負責處理對該署人員的投訴。去年接獲31宗投訴,涉及86項指控,較前年的19宗投訴,涉及57項指控增加。過去兩年投訴依次為廉署人員行為不當、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包括於拘留、逮捕或保釋時濫權。
去年完成審議逾一半投訴個案中,只有5宗投訴,涉及12項指控成立或部份成立。該5宗投訴中,有4宗涉及廉署人員不當地使用社交網站,上載有問題照片或其他內容,影響該署形象。其中一宗個案,同時涉及一名廉署人員未有遵守內部指引,為進入該署大樓的訪客登記。於該4宗個案中,共有兩人分別遭口頭警告及書面警告,另有11人遭高級人員訓示。
餘下一宗投訴涉及兩名人員,於調查期間從疑犯家中搜獲九個手指形儲存器,及數張安全數碼記憶卡,但沒於撿取證物表上詳細記述這些儲存媒體的牌子及型號等資料。
根據《廉政公署常規》訂明,準確記錄撿取物品資料非常重要,故有關投訴成立,兩人遭高級人員訓示。
另有一名人員未有及時通知被捕人士的要求會面會延遲,遭上級訓示。
年報指出,廉署已收緊辦公室保安、保護官方資料及使用社交網絡服務的內部指示;及為調查人員增訂撿取物品指引,規定每件物品需有足夠說明,及可與其他物品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