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明同江若琳終於要對簿公堂啦!林小明經營嘅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04年同江若琳簽署為期10年嘅經理人合約,聲稱有權於約滿後優先續約5年。今年呢張約到期,但江若琳講明唔肯續約,又被指私自接job,涉嫌違反合約條款。
寰宇入稟高院,要求頒令強制江若琳續約、禁止佢再私下接工作,同埋交番相關收入同賠償。
要求抽佣65%
入稟狀話,被告江若琳既唔肯續約,又拒絕接拍原告公司代佢接下、片酬35萬元嘅電影《辣警霸王花》,又私下參與運動服裝宣傳工作同幫雜誌影相。入稟狀又講到,被告須從收入中抽取55%至65%作為經理人佣金。關於呢件事,馮仁昭噚日聯絡江若琳,佢就只係用短訊回覆話多謝關心。
案件編號HCA1225/14
撰文:馮仁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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