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我從來不以同志研究員自居,否則這醜就出得大了:魏紹恩文中提到一群同性戀者一九八八年在報章刊登「醒覺聲明」,義正詞嚴要求社會終止歧視,我竟然一點印象也沒有。麥樂倫案如火如荼的年代因為身不在港,後知後覺情有可原,但一九八八我任職電影節,除了夏季基本上天天穿梭中環紅磡,電視節目雖然不看,《信報》和《東方》慣性翻閱,怎麼會漏掉如此重要的新聞?Tom Turk's晨操的健兒縱使鼻孔朝天的佔大多數,其中也不乏有講有笑的哥哥仔,作為社會棟樑的他們就算不屑到處宣揚自己是基佬,更衣室的眉來眼去和桑拿房的拳來腿往說明了一切,照計應該不會不關心同類的前景,為什麼個個守口如瓶,歎事後煙的時候誰都沒有洩漏半句?
聲明不知道由哪位高人執筆,寫得不卑不亢情文並茂,具備早期平權運動正確姿態而不流於八股,隔了悠悠二十六載仍然令人動容:「同性戀者一樣默默地為社會貢獻自己的辛勞,但卻並未獲得應有的回報,不單止毫無社會地位,甚至連基本人權也被剝奪,這包括私生活不被干涉的權利,以及免受驚恐徬徨的權利,同時又因為法例的禁制以及社會的歧視,同性戀者往往備受不公平的對待,更不能現身替自己抱不平。在此,我們要求最低限度將成年人在私人地方下的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而不是減輕刑罰作罷。我們要求生活得有尊嚴,認識同性戀。最後,同性戀者也是香港人的一分子,所以我們願意與所有香港人一起合作建立一個更美好的未來,並希望不再以性與愛的傾向來劃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