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很多年前,某一任前男友結婚了,當時我很不忿氣的問,為甚麼最終還是選了另一個她。他給我的答案,我聽罷氣得要放火燒他祠堂,但事隔多年,我終於明白「你的出現,讓我明白我真正需要的,並不是你。」的意義。
是的,要是沒有錯的人出現,你怎麼知道甚麼哪個是對的人呢?要是不曾衰到貼地,你又怎會努力爬高呢?從小父母就教導孩子,要做「有益的事」,做個「有用的人」,不要「浪費時間去玩」。如果做有用的人=賺到錢,那麼在遍地MBA的香港,能夠達標的有幾多?但是去澳洲大堡礁全職潛水餵魚耍樂,卻有年薪一百萬啊!那我們一直強調的「有用」,到底有甚麼用?是6個月就要孩子上Playgroup然後報七千個興趣班,到十五、六歲考第一但食雞翼不懂吐骨?還是從小就告訴他是全世界最完美的人,讓他活在「千錯萬錯都不可能是我的錯」的黑色童話? 在大自然世界中,依附在樹木表皮上的「地衣」,既長得醜,也沒有食用價值,它們最大的功能,不過就是「弄髒」樹皮,讓它呈現油漆污迹般的圖案。如果以我們一貫的價值觀判斷,地衣肯定是無用的,然而它的價值,正正在於此。因為地衣對二氧化硫等空氣污染物極為敏感,它們只能在乾淨無毒的環境下生長,所以科學家會利用地衣為評估空氣污染、臭氧層的破壞,以及金屬污染的影響。所謂的「無用之用」,大抵就是這樣吧?
做個有感覺的人
說到「目標為本」,香港人認了第二,沒人敢認第一。我們為了生活而學會的一心多用,以最少時間達到最高效益的multi tasking能力,是全球公認的,而我們亦引以為傲。可是,當你發現能夠靠自身努力找生活的日子悄然消逝,當你發現普世認同的價值觀,開始不再是主流;當你驚覺我們開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自己憎惡的方式去對待身邊不順眼的人……這個,是我們真正要的目標嗎?
生命本來就是一場未知之旅,小孩學走路,也不是一步曉飛;再有天份的人,也不會煮第一道菜就摘下米芝蓮星星。如果在人生路上,我們在做每一個行為與決定,都把場面在腦海中預演然後放棄,那麼所有的夢想、希望與將來,到頭來都不過是塵埃。因為害怕有可能出現的錯誤,而全盤否定為理想付出的價值,這樣的人生,真的鹹魚也不如。至少,鹹魚也曾經在大海中活過。據說Richard Branson(維珍航空公司老闆)在17歲輟學時,校長的臨別贈言是「祝福你一係做富翁,一係做監犯」。事實證明,他兩樣都幹了,而前者幹得更出色。這一刻我們的處境,也是差不多吧?富翁嘛……大部份人都當不了,但是可以當一團有感覺的地衣。不過,要趁還沒被毒氣殺死的時候。
【前世作孽,今生寫字】
撰文:陸以心
《春嬌與志明》編劇,精神與肉體長期處於越吃越餓狀態。
本欄逢周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