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逾28周 登機需醫生證明

懷孕逾28周 登機需醫生證明

「懷孕七個月還出國,會不會太誇張了?」孟秉燊妻子腹大便便仍然到南韓旅遊,還觸發一場醫藥費風波,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孟妻不顧早產風險,一意孤行才釀成意外。究竟孕婦是否適合坐飛機旅遊?航空公司規定,懷孕28周以上的孕婦要有醫生開出的適航證明,才能乘搭飛機,但均拒絕懷孕36周以上的孕婦登機。
長榮和國泰航空規定,懷孕28周至36周的孕婦要有適航證明,華航則要求懷孕32周至35周的孕婦出示證明。台北馬偕醫院婦產科主治醫生黃閔照提醒,孕婦出國前應與醫生溝通,一旦被發現子宮收縮頻率較高、強度較強,或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心臟病等,就不宜出國旅行。他建議,孕婦出行時應切忌跌倒,注意飲食衞生,腸胃炎易使子宮收縮、增加早產風險。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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