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犯惡人先告狀 懲教判社服令

打犯惡人先告狀 懲教判社服令

【本報訊】二級懲教助理因不滿患有自閉症的17歲囚犯學員不斷放屁,要求他站開不果,踢學員臀部及拍打他的頭,學員鍊頸還擊,事件報警處理,懲教助理卻訛稱學員襲擊在先。他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企圖誤導警員兩罪,昨獲裁判官考慮已知錯,極可能失去工作,輕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不滿放屁 踢臀拍頭

裁判官判刑時指市民對公職人員的期望甚高,難以接受被告楊秋鴻(41歲)的過錯,但考慮事件或令他失去熱愛的工作,前途大受影響,對他及家庭造成沉重打擊,加上他認罪知錯,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發去年12月3日,被告在柴灣更生中心院舍當值。傍晚他與上司到柴灣警署報警,指遭情緒激動的事主打傷。警方翻看院舍的閉路電視,揭發實情是被告出手在先。影片顯示被告踢事主臀部一下,再拍其頭部四下,事主便鍊住被告頸項,多名學員上前制服事主,被告頸部被抓傷。
被告現被停職。辯方早前求情指案發前被告要求不斷放屁的事主站開,令事主情緒激動襲擊被告,被告只是向警方說出事件的後半部,而非無中生有。
案件編號:ESCC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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