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收到了一個神秘電話:「李生,你好。我是你的專欄讀者。我有個前衞的發明概念,有關籌集資金的問題,想找你拿點意見。」我不知道其他專欄作家,有沒有經常收到這種讀者的查詢,但每年我總收到三、四個這樣的要求。
「雖然我經常講新玩意,新想法,我可不是做創投,你還是找那些創投基金直接討論實際一點。但據我所知,多數人創業的第一筆資金,多數是由親戚朋友提供,你應該循這個方向去想吧」。之後,我們還交換了些在香港創業的經驗之談;但我聽得出,這位素未謀面的朋友,是有點失望。
坦白講,收到來電的一刻,我腦海即時浮現出兩個想法:一,我是不是應該走去做創投。二,我又怎樣知道這不是甚麼電話騙局?資本主義運作,建立在一定的信任之上。當然,相信別人的良知道德規範,最理想,也最烏托邦。在這個甚麼都有個價的世界,這份對人心的信任,還是有個限度。其次,就是透過法律和制度來保障各方權益。表現上,法律和制度是牢固不破。但很可惜,香港的法律和制度,明顯在崩潰當中。新界東北財委會霸王硬上弓的一幕,有功名在身者,帶頭破壞遊戲規則,而且負責操刀的人,更加是代表銀行界的功能組別議員。假如下一屆吳亮星仍然在立法會代表金融界,大家還是不要再提「國際金融中心」這六個字,免得丟人現眼。
說遠了,還是回到創投資本的問題。我相信,無論在香港,抑或世界各地,每天都有許多人有新的生意想法,但只差那幾十萬起動資金。星期日《華爾街日報》有篇專題,說美國有一家公司叫Able,專門做微貸款;但借錢的小生意,先要在facebook、Yelp或者Trip Advisor等平台上得到正評,Able才會批出貸款。據Able創辦人聲稱,他們有獨門算式去從這些社交平台的互動,去評估申請貸款人的質素。
忽發奇想:銀行和金融機構如果用上社交平台的資料去評估個人貸款的申請,未嘗不是噱頭。Able假如只賣技術更不是做貸款應該更大作為。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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