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須跟足食安中心指引

回收須跟足食安中心指引

【本報訊】鴻福堂出現問題食品並進行全港分店回收行動,但卻沒有向食品安全中心通報,其實該中心就回收問題產品有嚴格指引,食品商有責任將有關問題通知市民及食環署,完成回收工作後更需向食環署提交報告,建議改善措施。

應迅速經傳媒公佈

問題食品可危害公眾健康,流入市面越久越危險,所以回收工作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根據食物安全中心的指引,為保持透明度,食品商應立即通知食環署回收食品的原因,填妥「自願食品回收通知書」,並迅速通過傳媒公佈回收行動,設立顧客查詢服務,以解市民疑惑。
食物安全中心亦會評估食品商回收行動是否恰當,例如有否迅速落架、暫放地點是否安全、分銷商及零售商有否就回收行動達成協議,以及收回的貨物最終有否迅速退回食品商的貨倉內。
本港過去曾發生多宗食品回收事件,今年3月,「寶萊」一款脫脂牛奶飲品被驗出總含菌量超標4,300多倍,食物安全中心勒令停售,並呼籲市民停用。今年2月,維他奶集團兩個批次的250毫升裝紙包裝維他原味檸檬茶有怪味,緊急回收全港共50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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