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店舖阻街並非零售業獨有,有店舖將公眾地方當作私家工場,在行人路用重型機器切物料,或將大堆泥沙卸在馬路上。部份店舖更非法擴建,在店外加建地台及坡道。申訴署批評地政署及屋宇署卻執法不力及各自為政。
執法行動徒勞無功
申訴署調查發現,旺角不少建築材料店長期霸佔行人路及馬路擺放重型建材,由2008年至2012年,地政署聯同食環署採取了180多次行動。
當中只有三宗個案,建材在移走障礙物通知書期限屆滿後仍未搬走,被地政署充公,而由於無證據顯示這批建材物主是誰,地政署未能作出檢控。其餘搬走建材的店主則在地政署行動後重新將建材擺在路上,執法行動周而復始,徒勞無功。
調查又顯示,西區一間便利店在舖前行人路加建混凝土地台,又在舖面上方與兩旁加建僭建裝飾物。負責僭建物的屋宇署認為裝飾無即時危險,不屬優先執法類別。
而負責地台佔用行人路問題的地政署則指,技術上地台必須與裝飾物一起清拆,所以只能等屋宇署行動。兩部門各自為政,令便利店一直逍遙法外。
【我撐公投】網頁:
http://622popvote.apple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