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6歲籃球健將替毒販運送市值23萬元的K仔,圖賺取3,200元快錢,但甫往公廁提貨,便被接獲線報的探員拘捕。涉案少年昨於高院承認販毒罪,判囚九年四個月。法官杜麗冰特別藉本案呼籲全港16歲少年,不要以為年輕人犯法便容易脫身,「為了區區數千元收入,代價是整個青少年時期都在牢獄中度過,值不值得呢?」
無案底的被告陳正謙(16歲)就讀至中二,案發時無業。案情指他去年11月7日持內藏八個iPhone 5S包裝盒的手挽袋,步出觀塘道公廁準備與女友人離開時,遭埋伏探員截獲,在盒內發現1,550克氯胺酮。警誡下被告稱每帶一盒可獲400元。
法官判刑時指10多名朋友均撰寫求情信,表明被告有才能、人品好,受人喜愛甚至仰慕,但他卻選擇懶惰的途徑賺快錢。
案件編號:HCCC1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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