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查疑犯手機要有搜查令

美警查疑犯手機要有搜查令

近年美國警方靠查看智能手機(圖)屢破罪案,卻掀起個人私隱爭議。最高法院前日(周三)一致裁定,警方若要查看疑犯的智能手機,必須先取得搜查令,被視為保障疑犯私隱的重要里程碑。

仍可檢視手機外形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判詞中表示,智能手機面世雖然不到10年,但現在幾乎所有美國成年人都手執一部;加上智能手機的功能猶如小型電腦,往往儲存了市民的大量「生活私隱」,「對個人私隱的嚴重性重,遠遠超過索查一包煙或銀包」,因此查看疑犯智能手機時,有必要採取額外的搜查程序。
對於有指智能手機內的資料,可能會被用來傷害警員或協助疑犯逃走,羅伯茨說:「執法人員仍然可檢視手機外形,以保證它不能夠被用作武器,例如手機和手機套之間沒有藏刀片,但電話內的資料不會危害任何人。」若要檢視手機內的資料,則必先取得搜查令。
而為防止疑犯趁警方取得搜查令前刪除罪證,羅伯茨建議警方可先扣押手機,待獲得法院的判准後,才搜查手機裏面的資料。羅伯茨相信疑犯遙距將資料加密或刪除的情況並不常見。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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