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99年人大就居港權釋法,司法界首次舉行「沉默大遊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是發起人之一,帶領同業遊行捍衞香港司法獨立。今天,司法界第三度上街,反對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司法愛國」論,沉默隊伍中同樣見到張的身影。他說,希望以沉默的聲音、在靜默環境下,政府會「聽」清楚司法界的訴求:「唯一嘅堅持係講番一國兩制,唔好只講一國,堅持番兩制重要性。」
記者:陳雪玲
曾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委的張健利指,當年《基本法》用字十分小心,「開始時只係20個字: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制度不變,最後加多4個字『體現主權』,都只係講主權。」但今次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卻在此之上指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張說:「《基本法》授權嘅高度自治唔係今日我畀你,聽日就收返。」
他進一步解釋,指《基本法》159條列明「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這正是中央自我約束權力,凡涉對港基本方針政策都不可以修改,即不可以收回,否則就是違反《基本法》。
白皮書另一惹司法界反彈的內容,是指香港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也是「治港者」,必須愛國並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職責。
張說看畢白皮書不禁問:「高度自治,司法獨立仲係咪以前嘅版本﹖定係新嘅版本?」他反問:「法官主理一件人權案件時,若要兼顧如何維持國家發展利益,如何審理案件?」
《人民日報》早前指香港有人把《基本法》視作小憲法,「多少看出了把香港視為一個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的心態。」另有評論指香港人仍保留殖民心態與思想。張直言這個說法「好難聽」:「你問吓邊個寫信畀趙紫陽支持回歸,支持一個國家,但堅持民主政制?」他續指,今天行出來的司法界人士只是講高度自治、仍堅持一國兩制下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你去問每個行嘅律師,有冇一個會維護港獨嘅?唔會有咁嘅市場,亦冇咁嘅條件!」
1999年、2005年司法界靜默遊行反人大釋法,張健利都有參與:「靜默遊行嘅作用係Sound of Silence(沉默的聲音),你聽到嘅沉默,意思係我哋講法治,我哋行出嚟,喺靜默環境下,希望政府聽清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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