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人優先」成員涉手持港英旗擅闖解放軍營案,早前已認罪的15歲陳姓被告,昨日由母親陪同到兒童庭接受判刑。感化官報告指他並非典型青少年罪犯,只是用錯方法關心社會時事,其父母已承諾好好看管他。裁判官揚言罪行極為嚴重,本來不應輕判,但鑑於報告內容極為正面,故頒發保護令12個月,兼酌情撤銷控罪,被告不用留案底。
裁判官提醒原本承認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的被告遵守保護令條款,包括要由父母監管、每晚8時至翌日6時留家宵禁、聽從福利官指示交友、參與輔導及小組活動,如有違反將限制其自由。
同案的另外兩男一女被告,分別被判入獄兩周緩刑一年及罰款兩千元。其中招顯聰早前出庭的時候,在法院外面遭一名男子掌摑倒地,施襲男子當場被警方拘捕,但至今仍未落案。
案件編號:ESCC393/14
【我撐公投】網頁:
http://622popvote.apple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