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備受溺愛的小一女生,疑因前晚將心愛的筆袋遺留於外婆家中,昨晨一大早便大發雷霆,要求母親趕往外婆住所為其取回筆袋。不過母親遲遲未歸,女童在深水埗住所又掟玻璃又挨近窗邊弄傷手,大吵大鬧不肯上學。其母接獲女傭來電求助後,恐愛女做出儍事報警,警方事後到場將女童送院敷治。
亂擲玻璃割傷手掌
涉案女童姓郭(7歲),就讀小一,與姓李(43歲)母親及28歲外傭,居於深水埗元州街15號一幢唐樓單位。消息稱,女童前晚在外婆家中晚膳後遺留下心愛筆袋。至昨晨約8時起床後,發脾氣促母親趕往外婆住所取回筆袋,惟媽媽遲遲未歸,即大發雷霆不肯上學,又亂擲玻璃等雜物割傷手掌,並挨近窗邊哭鬧,女傭勸止不果,致電李婦求助。李婦驚聞愛女走近窗邊,女傭又不知所措,恐生慘劇慌忙報警,警員趕抵證實女童並無在危險位置,事後李婦趕返陪同愛女送院,經敷治後幸無大礙。
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狄志遠不諱言事件中女童似乎被父母寵壞,「女童嘅心理係想要咩,爸爸媽媽都要幫佢做,仲要係即時就要滿足佢,如果唔係佢就發脾氣,用情緒表現逼爸爸媽媽就範。」他解釋,家長教好子女,要為小朋友定下規矩及限制,「唔好俾小朋友錯誤觀念認為要點就點。」例如事件中,遺下筆袋是小事一樁,「可以俾小朋友知道,要等爸爸媽媽放工或有時間先同佢攞返,或者咁小事下次見外婆先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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