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寶生劫案囚終身

參與寶生劫案囚終身

【本報訊】本案因失眠向被告求玫瑰花茶的劫殺犯吳建東,涉及兩宗持𢬿行劫案,包括84年轟動全港的中環寶生銀行械劫案,當時他27歲,夥同4名同黨,於年廿九早上持械劫去解款車上1.3億元日鈔後劫車逃走。其間跟追捕而至的警方駁火,1名途人的頭部誤中流彈亡,另有3名途人受傷,但將劫款遺留停車場內。
其中1名悍匪譚志鵬因臀部中槍,於事發後到警署自首,供出同案4人位於浣紗街藏身處。警方翌日即同年2月5日圍剿賊巢,最後將吳及另3人拘捕。吳被裁定誤殺、藏械及行劫等罪罪成。案中「金手指」譚志鵬向警方大爆另涉81年一宗錶行劫殺案,他是首領,夥同吳及另4人蒙面持械行劫尖沙嘴錶行,其間一名輔警中槍身亡。譚以特赦證人身份指證5名同黨,5人被裁定謀殺、行劫等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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