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慧眼:傷口上的鹽 - 張慧敏

職場慧眼:傷口上的鹽 - 張慧敏

有讀者看過我忽周勁辣媽的「可憐稚子心」上周日在我的面書中留言:「據某周刊之深入調查,事件剛好與表面相反。港妻嫁了國內丈夫,丈夫放棄國內正職申請來港團聚。正式拿到單程證前只能在港當黑市勞工,收入微薄,受盡老婆歧視。更因當黑工被抓,在港坐牢!雖獄後遭遣返國內,終亦申請到單程證。但到港後老婆變本加厲,丈夫受盡屈辱,仍默默承受為照顧兒子!然老婆背夫偷漢,早已跟丈夫攤牌。其後更產下別人女兒,並迫丈夫守口如瓶。丈夫最後忍無可忍,才返回國內生活,直至事發遭記者追訪仍三緘其口,不忍捅穿真相! 可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能由外人憑表面想當然!」
我馬上回覆:「那所謂深入調查,又有幾可靠可信?要是那個所謂丈夫的當真如此屈辱又忍辱,兒子是他親生的吧?何解未有盡養子之責?明知妻子失德背夫偷漢,又攤了牌,應該把兒子帶走在身邊照顧才是,為甚麼失蹤棄之不理懶理兒子死活?要是另有出路,把孩子丟下不管一走了之的自私母親大家還見得少?經濟生活拮据家徒四壁依然獨力支撐不省兒子補習錢,相反那為人父者做過甚麼?清官都審不了的家庭事,我何德何能?但我有Common Sense,看的是擺在眼前的種種包括兒子慘逢巨變之後冷待父親的事實。我沒有更加不須要看你講的那篇所謂報道,完全不合邏輯,簡直強詞奪理,越描越黑,一切只顯得那男的更賤更無情!」
古語有云,盡信書不如無書。
現今科技發達資訊氾濫,更加不能囫圇吞棗,憑甚麼做判斷分真假?法官都是人,主辯兩方各執一詞完全相反,真相如何,法官可以憑甚麼得知?請問該相信誰?又該憑甚麼來下判決?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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