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三胞胎妹 無業青年候判

性侵三胞胎妹 無業青年候判

【本報訊】剛滿20歲的無業青年自11歲起,性侵當時只得10歲的三胞胎妹妹,歷時3年之久,早前在高院被裁定7項非禮及1項企圖強姦罪成立。辯方昨指其母相信他因不了解有甚麼後果而犯案,並引述報告指被告的家庭混亂,父母嚴重偏愛被告,而被告自控能力及守法意識薄弱,判入勞教中心有助他改過。鑑於受害人的創傷報告尚未備妥,法官將判刑押後至下周一。
曾因毆打同學被判感化的被告,於2005至08年間在家中性侵犯3名妹妹。法官陳慶偉昨形容判刑有難度,因被告犯案時未成年,按英國案例應考慮若案件一早揭發,被告會受甚麼刑罰,本港沒有類似案例,故判刑須要想像力,遂要求控辯雙方研究判刑原則。
辯方昨求情時引述被告祖母指案件是悲劇,已拆散全家。被告一度雙眼通紅,狀似拭淚。
案件編號:HCCC3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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