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是基本人權,教師身教無懼「非法」,有參與投票教師指香港人從來無機會選自己的領導人,今次爭取普選是一大進步。也有教師為追求普選,不容接受「次貨」,立法會應否決不符國際標準方案。
「爭普選好大嘅一步」
教師李女士昨到銅鑼灣教協票站投票,表示香港仍有自由,現在有機會必須表態要求真普選,「香港人從來無機會選自己嘅領導人,今次(爭取普選)係好大嘅一步。」她說投票非暴力行為,也不違法,無論甚麼年紀的人都應知道民主選舉是甚麼,她說十多年前,她的大女在美國讀小學五年班時,適逢美國大選,課堂上小朋友扮演總統候選人參與辯論,她引述大女兒在6.22投票日前向她說,香港人權退步,恍如巴基斯坦、印度等國,期望港人享真正的民主。
賴老師昨到教協將軍澳中心票站投票,因為有60萬人投票仍不足夠,「投票代表一種民意,係700萬人當中嘅聲音,(投票)唔會白做,唔多唔少會畀到壓力政府,如果唔做係自己放棄。」她認為三個方案獲中央接受機會不大,因此均沒有選擇,只剔選立法會應否決不符國際標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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