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在爭取自由民主公義問題上,香港人總是不含糊的,香港人總是不退縮的。八九年北京當權者暴力鎮壓天安門民主運動,殺害數以千計無辜學生平民,過百萬香港市民即時站出來聲討冷血的北京當權者,矢言爭取為無辜死傷者討回公道,矢言守護民主自由的燈火不滅,二十五年來我們做到了。
二○○三年佛口蛇心的前特首董建華為了完成北京當權者交付的任務,不顧市民的猛烈反應,不管市民的眾多疑慮,硬要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大幅收窄港人的自由和基本權利,讓政府及執法機關容易濫權及侵擾市民的日常生活。當年七月一日超過五十萬人走上街頭,以堅定的態度及清晰無比的呼聲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最終迫使董建華及北京讓步,把惡法冰封。
今次和平佔中運動發起全民投票,希望市民清晰表達對民主的期望,對真普選的訴求,對篩選的厭棄。上星期五開始電子投票前,躲在暗角的邪惡勢力已發動大規模的網絡攻擊,電子投票運作幾乎癱瘓,本報網站同樣down機超過十八小時。一眾京官、港官及護法等則異口同聲狠批全民投票是非法活動,沒有法律效力,也不會有甚麼政治效果。但這一切一切的攻擊及威嚇都沒有改變市民對民主的期盼,都沒有絲毫減損市民要當家作主的決心。到昨天為止,有超過六十萬人參與了這場「非法活動」,投下了自己神聖一票;當中有超過二萬人更親身到位置不算太方便的票站投票,部份票站更一度出現排隊投票的人龍。香港市民對民主的熱切期盼,對公義的堅持,不管是特區政府或北京當權者都不可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超過六十萬人的民主呼聲如此響亮,你們還可以假裝聽不見嗎?
當然,北京當權者及它的幫兇還是會用盡一切方法貶低、漠視今次公民投票的結果,例如指參與投票的人數跟正式選舉有過百萬人投票有差距,因此代表性不足。又或是重彈《基本法》沒有公投機制,任何民間自辦的公投都沒有地位及效力……等。跟立法會選舉之類的正式選舉數字相比,今次公民投票參與的人數也許較少。但立法會選舉既有政府全力催谷,又有大量資源配合,而且票站數目眾多,候選人競爭激烈,投票人數自然較多。相反今次民間公投資源非常有限,政府及建制派處處設限,還要面對不知名黑客及惡勢力攻擊。拿公投的人數跟正式選舉相比實在不公平也不倫不類。
至於一眾官員、護法指公投是非法活動或沒有效力更是廢話連篇。民間公民投票是市民表達意見的方式,是表達市民集體意見的方法,只是大家表達的方式更主動,更聚焦及清晰,不像很多民調那樣焦點模糊而已。不管根據《基本法》還是人權法,市民的表達意見的權利及自由是受到保障的,也是他們的基本政治權利,護法憑甚麼說公投是非法活動呢?難道市民以和平理性的方法表達意見也違法嗎?
對於公投的效力、效果問題。大家都明白公投的結果沒有法律約束力,不能規範特區政府遵循。但是,政改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政治問題,它必須考慮市民的意見及是否接受。六、七十萬人發聲,六、七十萬人就政改表態,無論如何都是政治上的大事,份量絕非甚麼民調、甚麼諮詢可以相比。北京當權者及特區政府不正視、不考慮的話,不單政改難有寸進,香港未來的管治也將比現時更困難,更無法走出泥沼。這些情況北京當權者心裏明白得很,它只是嘴硬不肯承認而已。
公民投票還有一個星期才結束,我們期望還未投票、還在猶豫的市民好好把握機會為民主發聲,為下一代發聲。只有越多市民表態要求真普選及反對篩選,北京才有可能改變態度,市民在二○一七年特首選舉才有可能真正有得揀,真正當家作主。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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