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骨灰龕場粉嶺龍山寺的寺監鄧國容於95年透過旗下公司,購下粉嶺多幅地皮,但一直閒置,直至04年發現有人鵲巢鳩佔其中一幅地,才於翌年興訟逐客。霸佔者聲稱已逆權侵佔逾12年,反申索業權。法官昨裁定原告勝訴,但指囤地投機的公司不應讓土地閒置,指原告應讓外界得悉地皮業權誰屬,並定期巡查或出租,確保不被人有機可乘,由於原告自招麻煩,故不獲訟費。
本案原告是和栢實業有限公司,被告包括涉案粉嶺地皮的佔用者及謝潤球(譯音)。謝潤球聲稱89年簽約向地皮姓李租客以1.2萬元租住茅屋,落地生根,種瓜種樹,也讓李種蕉。原告的項目經理則聲稱,買地後曾被派到該處數次,沒發現有人居住,直至04年才得悉有人霸佔地皮。
高院暫委法官孫國治考慮謝曾在大埔做保安五年,加上地皮水電用量極少,對呈堂合約真偽存疑等理由,不信謝長期在涉案茅屋居住。法官另批評原告在入稟後,沒有盡快展開訴訟,有六年時間沒採取任何行動,令雙方訟費增加。
案件編號:HCMP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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