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貶基本法 屈人「港獨」

《人民日報》 貶基本法 屈人「港獨」

【本報訊】繼一國兩制白皮書踐踏香港高度自治後,《人民日報》昨在頭版刊登評論,指摘港人將《基本法》奉為香港特區的小憲法,法院亦參照國際公約解釋《基本法》,無視中國憲法最高地位,是「港獨」心態。本港法律界斥中央意圖貶低《基本法》的獨特地位,摧毀香港作為有別於中國的獨立司法地區及國際都市地位。
《人民日報》昨日在頭版右上角顯著位置刊登〈準確把握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評論員文章,斥港人及香港法庭將《基本法》稱為小憲法,「不可能只是為了表述方便,而是反映了對我國憲法效力的排斥,這當中,多少看出了把香港視為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的心態。」

亂指小憲法損中國憲法地位

除了大扣「港獨」帽子,文章又指《基本法》是根據中國憲法制定,必須放在中國憲法規定的框架內理解,但現在香港社會,以致法庭解釋《基本法》,卻參照國際公約及外國判例,與《基本法》立法原意越行越遠。「一國就從憲制上悄然消失了,一國兩制必然發生質的改變。這是絕不容許的!」
翻查資料,將《基本法》稱為小憲法一直是官方用語,本港歷任特首與律政司司長等高官,以致港澳辦及中聯辦官員都多次公開說過有關觀點,而港府高官提及「小憲法」時,很多時是要向外國政要或外資強調香港的獨立司法地位,以示有別於中國的法制。而有份草擬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北大法學院教授強世功,上月在《明報》發表評論政改的文章,照樣指《基本法》為香港小憲法。
公民黨郭榮鏗認為,《人民日報》的文章與白皮書同出一轍,都是貶低《基本法》,甚至扣上「港獨」帽子,長此下去,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核心價值都會消失,呼籲法律界人士更要出席6.27的黑衣遊行。
民主黨何俊仁表示,中央大搞「紅色恐怖,蠢蠢欲動想推翻一切」,勢將損害香港在國際社會眼中,有別於中國作為享獨立司法管轄權地區的形象,恐影響外資信心。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人民日報》的文章雖非社論,但以「本報評論員」發表的訊息肯定代表中央,斥北京為了政治需要,扭曲草擬《基本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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