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令到劉德華成為特首?
在一錘定音的遊戲規則下,首先,劉德華要巴結那一千幾百提委,收夠籌,然後再搞一場大龍鳳。爭取全香港人的支持,劉德華絕對沒有問題。可是,要劉德華在小圈子中交換條件,oh no,這個劉德華還是我們心目中正氣的男神嗎?
換轉另一個時空,每個公民都有權提名,甚至不用被提名者主動去爭取;我想,我也會參加「民間推舉劉德華參選特首大行動」。事實上,在美國有個玩法,叫Write-in;簡而言之,Write-in candidate沒有在得到建制的提名,但在選舉當日,選民在選票最後空白的一欄寫上心儀的代表,提名投票一次過完成。
歷史上,Write-in候選人當選的機會不高,但透過Write-in贏得初選的名人卻大有人在;1928年的胡佛、1940年的羅斯福、1952年的艾森豪威爾、1960年的肯乃迪、1964年的高華德(此人乃筆者最敬重的政治人物之一),都是Write-in而成功入閘。
「講呢的……香港唔係美國!香港只係一個行政區,憑乜講人民自決?」正正因為香港只是一個行政區,選一個區長,北京又為何要諸多阻撓?去維基百科看一看Write-in Candidate這個欄目吧,人家的州長郡長市長,都可以Write-in。
Write-in是國際標準嗎?不是。但我想討論的題目是:「究竟提名是甚麼一回事?」
選舉分別有提名和全民投票兩個步驟,原意並非是設下關卡,讓某些人比起別人有更大的話事權。其實除了政治的選舉外,許多其他的競賽和競選,都有提名程序;例如諾貝爾獎的提名,重點之一就是被提名者本身不會去主動爭取被提名。無錯,提名就是推舉;推舉,就是當仁不讓。
一個積極去獲取特首提名的劉德華,就不是我們認識的劉德華,而是一個跟梁振英、曾蔭權、唐英年、董建華等一般水平的政治動物。其實政治經濟學大師海耶克曾經提出過,最理想的統治者,本身應該沒有統治的權力慾,沒有打算以權力去達到任何個人目的;一個社會要選出這種難能可貴的賢君,只可能透過一個機制去實踐:公民提名。
坦白講,現在爭取公民提名的社會運動家,論述仍然未夠清晰,說服不了香港人。香港人很現實,他們不理過程,但重視結果。公民提名要是能夠讓一個當仁不讓的人出來當特首,我舉腳支持。可是將民主的論述貶低到大多數人暴政,誰也怪不得香港人會有所保留。
劉德華,只是一個想像,大家可以有各自的理想特首;但沒有野心又當仁不讓這些美德,應該是一個理想特首的共同本質吧!無論如何,沒有公民提名,可以肯定結果只會讓小圈子中別有用心的人當上特首。遠的不說了,單單看過去幾屆政府,大家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裏。政改問題需要更深入的討論,任何時候也不遲;6.22也好,7.1也好,都可以是超越口號和標籤的開始。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