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港視開劇成可供爭拗點

官指港視開劇成可供爭拗點

【本報訊】香港電視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兩名市民就此申請司法覆核。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反對,認為此事純屬法律觀點爭拗,與市民無關。法官認為,港視實際上在被拒發牌前,已製作一系列劇集,準備廣播,故市民權利有否被剝削,可供爭拗,案情複雜,必須透過聆訊解決,故受理案件,擇日聆訊。
兩名申請人長洲居民郭卓堅及社民連成員林翰飛均獲法援,指當局剝奪市民接收資訊的權利,實屬違憲。答辯人行政長官會同行會則指港視根本未啟播,不存在剝奪接收資訊權利的說法,申請人沒足夠利害關係興訟。

兩市民獲准覆核

惟法官區慶祥反駁指港視實際上在被拒發牌前,已製作一系列劇集準備廣播,故市民權利有否被剝削,可供爭拗,法庭須經詳細聆訊才可定奪。至於答辯一方指港視比申請人更適合提覆核,法官亦不認同,更舉出答辯一方的陳詞作例子,指他自己亦說過港視發放資訊的權利與申請人接收資訊的權利不同,不可相提並論。
案件編號:HCAL169/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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