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開設教育機構,每天的下午時分,總有一群學生在那裏補習,當中有一些小學生會花上百多二百元於附近的小食店購買零食,再與別的同學分享。朋友發覺有些小學生會問其他人借貸,數目約是十多二十元左右,當父母再給他們零用錢時,他們便把款項償還。
那些學生願意與其他同學分享食物,本來值得嘉許。可惜他們沒有節制地花費,把父母原本給予他們的零用錢,一下子便花光了,是少年的月光族,缺乏了作預算及把資金分配的能力,因為一般的成年人也不會花百多二百元於午餐中,更何況是小學生。
由於錢一早已花光了,再有需要時便要向別人借貸。那麼小的年紀便有借貸的需要,長大了不堪設想。而且父母給予的零用錢,不一定是用於買零食,可以用來買書、作儲蓄、買小禮物給父母及袓父母,甚至是捐給有需要的人士。
零用錢本身是中性的東西,用得其所,小朋友感覺暢快。只是給予而沒有要求交賬,後患無窮。原本是一星期的零用錢,不消一天便用光了,再向別人借貸,埋下了將來不夠金錢使用時隨隨便便向銀行借貸的伏線。
要求小朋友在年紀小時要為自己的花費交賬,令他們養成正確的理財觀,知道錢花在何處及是否值得。零用錢的用途甚廣,善用的話,可以有儲蓄,也可以有花費。只是給予,沒有跟進與教育,子女跌落陷阱也不知道,將來長大了便會遇上更大的困難,不懂得運用金錢,恐怕要有多次的學習經歷才可以重拾升軌,把零用錢更好地使用。
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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