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擬修例 縮研訊至兩年

醫委會擬修例 縮研訊至兩年

【本報訊】醫委會為加快處理投訴個案及研訊時間,完成研究報告,建議政府落實多項措施,包括增加委員會業外審裁顧問、倍增進行研訊時間等,冀將研訊總需時減半,由現時平均的四年多縮短至兩年多。藝人劉美娟及張崇德夫婦長子夭折案歷九年、經民事訴訟後,在第二次投訴才受理,被質疑醫委會當初判斷錯誤,主席劉允怡否認「醫醫相衞」,拒絕代表醫委會對事件道歉。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昨日召開記者會,交代委員會就改善研訊效率的討論成果。他同意醫委會目前處理投訴及研訊時間過長,一直為外界詬病,醫委會已通過一系列改善措施,有關建議已提交予政府到立法會審議。他解釋,多年來醫委會收到的投訴個案一直增加,由2001年的236宗增至2013年的452宗,內容也越見複雜,有必要增加人手及資源以縮短處理時間。
劉允怡解釋,醫委會收到的所有投訴個案,都須經初步偵訊委員會考慮,包括收集病歷、證據等,才決定是否展開研訊,以往需時36個月,現建議縮短至20個月。當中縮減的包括律師及專家證人就投訴陳情的回覆期,由三個月減至一個月。他表示,20個月的考慮期再沒有縮減餘地,否則會影響公平。
醫委會一旦決定展開聆訊,案件也須排期,現時一般需時20個月。劉允怡表示,委員會建議增加業外審裁顧問人手,由現時的4名加至14名,同時建議容許業外審裁顧問參與初步偵訊及研訊裁決。醫委會又建議增加進行聆訊時間,由目前的一星期聆訊兩日加至四日,劉指出,此改動須增加法律顧問、傳譯及文書人員人手,須政府增加資源配合。他表示有關建議須修改法例,若落實可將排期聆訊時間減半至10個月。

主席拒就劉美娟案道歉

就藝人劉美娟及張崇德夫婦長子夭折案,劉允怡指出,05年醫委會收到第一次投訴時,投訴人未能指出涉事醫生違反本港規定,於診所內進行羊水穿刺術。他認為當時負責處理投訴的委員,已盡力了解事件,在收集到資料下,也作出合理的決定。他重申人人都會犯錯,拒絕代表醫委會就事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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