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媽木棍打女 毀校門聲稱校長叫兩女返鄉下讀書 後收回言論

躁媽木棍打女 毀校門
聲稱校長叫兩女返鄉下讀書 後收回言論

【本報訊】躁媽媽不滿11歲么女說謊,以木棍怒打女兒10分鐘致全身多處瘀傷,其後又認為女兒就讀的小學,不公平處理女兒的學業成績,遂到學校與校長理論,其間損毀校門。她昨承認虐兒及刑事毀壞兩罪,指校長當時曾對她說:「你叫你兩個女返鄉下讀書,呢度係香港,唔係大陸。」她因被觸怒才犯案,但當裁判官稱其指控嚴重,她即決定收回這番說話。
記者:林綺琪

被告(42歲)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表示能說廣東話,但要求以普通話處理案件,終被判罰款2,000元,另賠償校方2,200元。辯方指被告於08年離婚後,與兩名女兒同住,現靠每月7,000元綜援維生,前夫昨亦有陪伴被告到庭。辯方稱被告深愛女兒,今次打么女源於誤會她就學業成績說謊,其後發現原來是校方計錯分數。

女被告昨離開法庭時戴上口罩及墨鏡,以手袋遮面狂奔離去。林綺琪攝

女兒多處受傷 留院一周

被告的么女在保良局莊啟程小學就讀,辯方求情時一度稱校長當時對被告說:「你叫你兩個女返鄉下讀書,呢度係香港,唔係大陸。」因而觸怒被告。惟暫委裁判官何俊堯表示此屬嚴重指控,他或未必接納。辯方即時向被告索取指示,然後表示撤回該陳詞,補充指被告已感後悔,欲向女兒及校方道歉。
裁判官接納被告是一時衝動犯案,但告誡她不應隨便打女兒,「更加唔應該將你嘅脾氣發洩喺其他人身上」。
事發去年12月15日下午3時許,被告在馬鞍山家中以木棍打女兒10分鐘。女兒事後向警方指被告原欲打她臀部,她避開後被告即打她全身,令她臉及手臂等多處有瘀傷及擦傷,亦有部份傷勢是她逃避時撞到家具所致,事後她須留院一周。
兩日後,被告認為校方不公平處理其女兒的學業成績,到學校高聲與校長理論,其間她欲帶女兒離開,職員遂着她在校外等候。閉路電視卻拍得被告在等待期間情緒激動,大聲叫嚷,連續推拉校園的玻璃門令玻璃破裂,事件終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STCC1995/14

被告當日連續推拉校門,致玻璃破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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