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拒絕長毛保釋申請

終院拒絕長毛保釋申請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三年前衝擊尖東科學館替補機制論壇一案,本周一被判即時收監四星期。他昨日向終審法院就保釋提出終極申請,但終告失敗,需在獄中服完整個刑期。法官認為梁今次申請上訴及保釋「是求公義,不是求憐憫」,而他破壞會場兩道門罪行嚴重,當時並非和平示威,對在場人士構成危險,不適合判緩刑,且緩刑是給改過自新的人,但法官認為梁「不會停,會繼續做他認為正確的事」。

梁國雄被押送到終審法院時高舉扣上手銬的雙手及大叫「自由萬歲,民主萬歲」。
李家皓攝

官指梁求公義非求憐憫

梁國雄昨早由多名懲教人員從荔枝角收押所押送到終審法院。他步出囚車進入法院前,高舉被鎖上手銬的雙手,呼喊「自由萬歲,民主萬歲」。社民連黨友亦高呼口號:「立即釋放長毛」。
代表梁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向常任法官鄧國楨指出,梁只被判入獄四星期,若要等終院排期處理他的上訴許可申請,相信屆時梁已服刑完畢。鄧官亦同意排期開庭,將超過四星期。
李柱銘續指,梁現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及兩項刑毀罪成,指他破壞會場的玻璃門和木門。李引述高院法官指他有兩次擾亂秩序罪的前科,判監無可避免,但李指若擾亂秩序一罪稍後上訴成功,便只剩兩項刑毀罪,梁並沒同類案底,屆時很大機會不用被判監。

梁國雄的黨友及支持者昨一早到終審法院外聲援。

惟鄧官認為兩項刑毀罪的罪行嚴重,指當時並非和平示威,有關破壞行為對在場人士構成潛在危險。至於梁會否有機會判緩刑,鄧官指,緩刑是給予會改過自新的人,而鄧相信梁會繼續做他認為正確的事,又認為梁「is asking for justice,not asking for mercy(是求公義,不是求憐憫)」。此外,若判曾入獄的梁緩刑,將屬原則上犯錯,故拒絕其保釋申請,今日頒書面理由。
梁的律師文浩正指今次是梁最後機會申請保釋,相信他要在獄中服滿28日刑期,又引述梁稱「坐唔坐監唔緊要,最希望去開會」。文說,懲教署早前答覆會盡快回應是否行使酌情權,讓梁外出開會。
案件編號:FAMC38/14

長毛呼籲市民6.22投票的手稿,昨日在網上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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