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與新地案正式開審,傳媒可以正式報導審案詳情,於是各大報章連日以大篇幅刊登主控官開案陳詞,讀者想話睇唔到都好艱難,左丁山於是想起九位陪審員,六女三男曾受法官勸諭:不要看報、看新聞、勿與別人討論案情。以香港咁細小地方而資訊多到爆炸,電台、電視、互聯網、收費報、免費報等等無不詳述案情,你話要完全視而不見,聽完不聞咁只係唯一專心聽取庭上雙方大律師陳詞,何等不容易,多麼的辛苦?左丁山真係要向呢九位陪審員致敬。
我地在庭外,自可品評,中午飯局幾位老友無不講到口沫橫飛,提及年入百零萬,年花過千萬之指控,無不感慨。我地全部係打工仔,雖則收入比普通工人高,消費水平不同,但打工仔無論係會計師、律師、銀行家、行政總裁,年薪過千萬元者,並不多見。不少人有個迷思,以為成功投資銀行家可過奢華生活,但賓架W已經係一等一投資銀行家,佢話過俾左丁山聽,佢與華爾街啲同事比較過(皆屬拍拿級),大家年薪差不多,但年薪連花紅在內,如長期年復一年超過二百五十萬美元者,根本係極少數,如任職投行三十年,累積私人財富過億美元(不計個人炒股所得),直情係鳳毛麟角,坊間誇大投資銀行家嘅收入,只係外行人之言。
既然高收入嘅打工仔都難以做到所謂billionaire(十億元富豪),其他人就更難諗,是故大家千祈唔好養成expensive habits(昂貴嗜好),例如坐頭等飛機去維也納聽歌劇,否則好難持之以久。一位真正十億富豪就有意無意咁對左丁山講過:「FT嘅附送雜誌How to Spend It,係俾你幻想吓嘅啫。」言下之意,係左丁山買唔起雜誌推介嘅產品,例如一件看似普通嘅飾物都有標明售價──動輒二三千英鎊,四萬幾港元買隻手錶喎,根本未入流,三萬銀吃餐飯,又係未入真正富豪法眼,故此打工仔無謂充生晒。好耐以前財富雜誌(Fortune)已有長文講Flow與Stock嘅分別,真富豪有十億港紙現金(stock)一年穩定收益要有五千萬港元,並不困難,每年使晒,明年又有五千萬,正所謂火燒旗杆──長嘆!但最高級打工仔即使一年有三千萬元收入(flow),今年使清光,明年未必有,若因種種原因,俾董事會炒魷嘅話,怎麼辦?打工仔應該趁好景時,盡量積蓄,把flow逐漸轉化為stock,方為上策,亂咁花錢,必然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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