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無權查核關係

學校無權查核關係

【本報訊】教育局特設跨境童校網供雙非童申請入學,原意是想解決北區學額競爭激烈、避免引發更尖銳中港矛盾,可是雙非童家長輕易拆招,濫用制度找親友做雙非童監護人,提供香港住址,便可報讀港童校網。

大律師:港人或可司法覆核

一般情況下,雙非童監護人需經宣誓程序,教育局表示,提交小一申請的監護人,需提供申請學童的住址證明、宣誓等證明雙方關係,若局方在核實時發現虛報,其申請會作廢,又強調在申請後,會按既定機制覆核資料。
不過,曾任職教育署的鮮魚行學校校長梁紀昌表示,校方無權查核監護人和學童的關係,手冊上有「家長/監護人」一欄,只要該名人士表示自己為學生的監護人,有需要是出示父母授權書,校方一般接受,因難再進一步查核。
監護人制度是讓乏人照顧弱小有適當保障,而非方便雙非童來港生活入學,雙非家長濫用此制度,大律師陸偉雄指,若以監護人住址申請小一派位,做法如同使用假地址,變相影響本地家長的選校機會,或是提出司法覆核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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