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檢討政策 一直走數

政府檢討政策 一直走數

【本報訊】丁屋政策全名是「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始於1972年,七十年代港英政府要發展新界,宣佈年滿18歲的男丁香港居民,一人可申請一次在認可範圍,毋須向政府繳付地價,建最高三層、每層面積不逾700平方呎丁屋。丁屋政策不斷耗用香港人的土地,但新界人卻將這推行了42年的政策,視為《基本法》40條保障他們的「傳統」權益。政府多年來也聲稱會檢討政策,卻不斷「走數」。
電影《竊聽風雲3》以丁屋「升呢」建丁廈為題材,現實裏,早在2006年,政府確曾傳出探討建丁廈的可能性。

探討建丁廈不了了之

當時有傳在沙田排頭及上禾輋、元朗蝦尾新村試行,打算將這些地區的丁屋地積比提高三至五倍,建約2,000個丁廈單位,有指樓高隨時可達20層,後來不了了之。其實無疾而終的,還有政府多次聲稱要對丁屋政策的檢討。早在1998年,時任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梁寶榮表示會用一年時間檢討丁屋政策,但最終沒有下文。到了官場能手孫明揚上任房屋規劃及地政局長時,曾揚言任內會「一次過解決丁屋問題」,但最後推說「未有時間處理」,結果一直「走數」。
2012年,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稱有意為丁權設下期限,在2029年劃界,因該年出生的男丁,會在2047年(五十年不變屆滿的一年)滿18歲,但言論引起新界人不滿,她即降溫說有關意見只是在「吹水」場合時聽聞,不代表政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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