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宣道中學有23名學生因成績、操行或出席率不達標,遭校方禁止參加期終試,不可取得畢業證書,校方其後向18人行使酌情權,但最終仍有5人只能領取修業證明。民主黨屯門區議員陳樹英接獲家長投訴,她批評該校校規過嚴,認為「考試是學生權利」。
只能領取修業證明
宣道中學學生手冊列明,學生操行必須達到B-或以上,出席率達九成才算達標。23名宣道中學學生因未能達標,而不獲考期終試和畢業,其中18名學生獲「酌情處理」可參與考試。其餘5名則不能畢業,今日畢業禮將不能上台領取證書,只獲修業證明。其中黃同學與梁同學因曠課率超過一成而不能參加考試,且不獲發畢業證書。他們投訴校方校規過嚴,且「酌情處理」細節不透明,交代不清晰,形容校方做法影響自己前途。黃同學更指自己請假沒有超過校方標準。梁同學則辯稱請假雖多於校方標準,但大部份為病假,有給予校方請假卡或電話通知。兩人均促請校方清楚說明標準。
宣道中學校長潘永邦表示,校方制度透明,有向該兩名學生說明不准參加考試的原因。他說,若學生在學業、操行或考勤其中一項不達標,如有多數老師推薦,便可獲酌情處理。
陳樹英指,已就有關個案向教育局投訴,但局方未有積極處理。教育局則回應指會與學校保持聯絡,就校規安排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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