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本港政治狀況炳聯日記提曾蔭權 任志剛 陳德霖

關注本港政治狀況
炳聯日記提曾蔭權 任志剛 陳德霖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郭氏兄弟涉嫌巨額貪污案,首日開案陳詞時,爆出郭炳聯在日記留有涉貪證據。控方昨日繼續披露更多日記內容,包括郭炳聯曾多次致電及約見許仕仁,又與兄長及許討論曾蔭權、任志剛及陳德霖等人。另外,控方指許仕仁曾主動向郭炳聯索款412.5萬元,形同「你向我付錢,我向你釋出善意」,而郭炳聯因許開口要錢感到尷尬,為免令人覺得新地「孤寒」,終決定付款。

郭炳聯在日記指許仕仁索款令他感到尷尬。

控方指,許於2004年3月擔任新地顧問,但在就任政務司司長前,於2005年3月終止顧問合約,企圖劃清界線。但許仍然於4月25日向郭開出發票,要求新鴻基支付5月至翌年2月未繳付的顧問費,合共412.5萬元。根據文件顯示,郭收到發票後,親筆指示下屬鄧卓軒安排付款單據,並謂「鑑於許先生過往13個月為我們擔任顧問,表現卓越」,同意付款。

怕被指孤寒 付許412.5萬

郭曾透過法律代表以書面解釋,指他視該筆款項為特別獎金,以酬謝許過往的工作。郭坦言許主動索款,令他處於尷尬的位置。為免令人覺得新地「孤寒」,加上許是郭家的好友,他才決定付款。
但控方質疑,新地早已向許支付報酬,無理由再次付款。即使根據發票,款項用作支付未來報酬,但許已身為政務司司長,實際上不能亦無權收取顧問費。此外,新地的付款單據日期為2005年4月19日,竟早於許開出的發票日期4月25日,除非雙方一早達成協議,否則難以解釋。
此外,在許的禮頓山寓所檢獲同一發票的副本,上面部份字眼遭人塗去,只餘下「us(我們)」及郭炳聯的簽署,雖難以理解原因,但顯然有所隱瞞。
控方指稱,透過撿獲的郭炳聯日記,2005年4月12日,郭炳聯記下與兄長郭炳江及許仕仁在家中見面,翌日又寫下「鄧卓軒,關於許仕仁」的字眼。2005年4月23日星期六,在下午4時一欄記下「在辦公室工作,打過數個電話,包括許仕仁」,時間與許要付款及郭確認付款的時間接近。

控方又謂,郭除會以英文親筆記錄會議詳情,亦涉及對本港政治狀況的關注。例如2005年4月19日,記錄郭致電許,商討關於陳德霖及任志剛事宜。同年5月再兩度致電許,討論兩鐵合併及東區海底隧道,又曾與許及兄長郭炳江見面,當時正值港府高層變動。
05年7月12日許剛就任政務司司長,郭炳聯與郭炳江會面,談及曾蔭權與許仕仁。至07年6月10日許離任前,日記寫下「晚飯,郭炳江,邀請許仕仁、陳德霖、陳鉅源」。同年8月24日,郭與已轉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的許及其他人飯聚,然後與許單獨會面。部份記項更與許收受利益有關聯。05年5月5日,記下郭炳聯致電郭炳江,商討許的「package」。同年6月22日,郭致電約見許。控方指稱,數日後許便就禮頓山單位簽訂新租約,並收到大額存款。

郭炳聯日記內容

2005年

【4月12日】
與許仕仁及郭炳江在家見面
【4月13日】
鄧卓軒,關於許仕仁(控方指郭炳聯同月19日着下屬鄧某安排付412.5萬元給許)
【4月19日】
致電許仕仁,關於陳德霖、任志剛
【4月23日】
下午4時,在辦公室工作,打過數個電話,包括許仕仁(控方指許兩日後開出412.5萬元發票給郭)
【5月5日】
致電許仕仁,關於兩鐵合併
郭炳江,關於許仕仁的package
【5月9日】
致電許仕仁關於東區海底隧道
【5月11日】
見許仕仁及郭炳江(控方指時值港府高層變動)
【6月22日】
致電約見許仕仁(控方指數日後許就禮頓山單位簽訂新租約,並收到大額存款)
【7月12日】
與郭炳江會面,關於許仕仁及曾蔭權(控方指當時許剛任政務司長)

2007年

【6月10日】
晚宴,郭炳江,邀請許仕仁、陳德霖、陳鉅源(控方指當時尚有數周許便離任政務司長、轉任行會成員)
【8月24日】
與許仕仁私下會面

資料來源:控方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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