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0年華姐季軍張慧雯前年由男友人駕車送回家,其間遇警截查、揭發車內藏有大麻。男友人去年被判緩刑及停牌,日前在停牌期間再駕駛張的私家車。
兩人昨日承認於停牌期間、無三保下駕駛、容許無車牌人士駕駛等共六項控罪,張慧雯被判罰款9,000元及停牌1年,男友人則被罰款4,000元,另外兩項控罪則須押後至本月25日,等候戒毒所報告判刑,其間需還柙。
辯方昨稱,羅焯均(33歲)及張慧雯(24歲)已有一年沒有聯絡,羅於今年4月26日相約張敍舊及放狗,回程時因天氣轉差,羅提議由他駕車,張不知道羅被停牌而答允。張昨承諾日後會先了解對方的駕駛資格方借出車輛。
案件編號:KTCC26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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