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鍔涉摸手掃背問女下屬「想唔想跟我呢個阿伯?」

李鍔涉摸手掃背問女下屬
「想唔想跟我呢個阿伯?」

【本報訊】香港大學文學院前院長李鍔涉八度非禮兩名女下屬案昨日續審,事主X指李摸撫她的手及腰背後,問她「想唔想跟我呢個阿伯?」她曾多次向校監投訴,惟對方怕影響學校發展,要求她啞忍,最後她待學校發展穩定後才敢報警。但辯方卻指事主X與已婚校監有私情,身份儼如老闆娘,是她主動邀約李外出消遣。X一概否認。
記者:蔡曉楓

李鍔面對八項非禮罪,指他六度非禮X,及兩度非禮Y。陸羽平攝

事主X(39歲)昨指2010年1月8日,到怡東酒店的酒吧與李鍔(73歲)談公事,其間李撫摸她的手及掃其背部。翌日,X再到同一酒吧與李會面,李要求她飲酒,並捉着她的手及撫其背,問她「你夠唔夠錢使?想唔想跟我呢個阿伯?」X回應「我冇經濟問題」,兩人便續談公事。

辯方指事主與校監有私情

X指她曾多次向校監投訴李非禮她,但校監怕影響學校發展,要求X「唔好搞咁多嘢」,X遂將事件記在筆記簿。至2013年3月,她與校監在餐廳遇上李,X突然狂哭衝出餐廳,並向校監表示學校發展已穩定,她希望討回公道,遂於6月報警。
辯方指X修讀工商管理出身,在進入涉案的教育機構前,並無教育工作經驗,但因她與已婚的校監有私人關係才獲聘,且月入7萬元,職權僅次於校監,在其他員工眼中儼如老闆娘,X笑着否認,指自己只是盡其職責。辯方亦指校監妻負責機構的會計事項,而校監妻跟X是不會同時出席會議,X則回應指校監妻因公事無暇出席會議。

事主哭訴:邊個想俾人掂㗎

辯方指其實是X主動邀約李外出到酒吧消遣,並曾送T恤給李,X指是受校監指示才與李應酬及送禮。辯方又指若然X感到李的行為不當,大可找同事陪她與李傾公事,X聽罷變得激動,表示曾要求其他同事陪同,但由於李約她在放工後,沒有同事答應,她無奈單獨赴會,X哭着說:「有邊個想俾人掂㗎!」。
李鍔面對八項非禮罪,指他於07年至2010年間,擔任一間教育機構的執行校長及校董局主席時,六度非禮X,並在城大辦公室兩度非禮Y。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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