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辯稱妹妹因妒忌誣告

兄辯稱妹妹因妒忌誣告

【三胞胎遭性侵案】
【本報訊】三胞胎姊妹疑於10歲時遭11歲兄長性侵案昨續審,兄長自辯時否認曾侵犯妹妹,更反指她們因妒忌才誣告他。他聲稱,年紀最小的妹妹Z曾向他表示「唔想屈一個錫佢嘅哥哥」,惟因姊姊向她施壓,稱若不合作便不認她作妹妹,三人才聯手誣蔑他。

曾因打同學判感化

任倉務員的被告(20歲)被盤問時指,三名妹妹因覺得他「要乜有乜」而心生妒忌。他歸咎因X和Y(19歲)的「妒忌心重」致兄妹關係惡劣,又指她們離家出走前已有冤枉他的念頭:「佢哋因為妒忌,而想喺我身上取走父母對我嗰種……我唔識解釋!總之係妒忌。」
控方早前指X及Y曾入住社福機構,法官李瀚良問被告是否知道原因,被告回答不記得。他其後補充指,父母覺得二人偷竊和頑皮,「決定『丟』佢哋去嗰啲機構教佢哋」。被告在庭上承認去年開始看色情電影,但否認曾逼妹妹們一同觀看。他又披露在15歲時曾因毆打同學而被判感化。
三姊妹早前供稱年僅10歲時已遭當時11歲的被告侵犯,被告涉嫌與三人性交、肛交,甚至用鉛筆插妹妹下體,案發時間達三年。她們不堪受辱去年報警。被告否認七項非禮罪及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周五續審。
案件編號:HCCC3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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