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有不報警之理!(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豈有不報警之理!
(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在今年四月三日,中大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作出決議,對一名偽造中國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ollege English Test)成績申請入學的中國研究生作出紀律處分,將這名研究生踢出中大。
中大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當然有責任開除行使偽造學歷申請入學的學生,但偽造學歷的案情遠比一般抄襲嚴重,因為偽造學歷已經是行使偽造文書,屬於刑事罪行,中大有責任將這名行使偽造文件入學的中國學生交予警方處理。
香港受政府資助的大專院校一向對學生行使偽造文件採取不寬貸的態度,理工大學去年就一名高級文憑學生行使偽造病假紙請假向警方舉報,而觀塘裁判法院亦判了這名愚蠢的學生守行為。現時未有任何中國學生看來因這件事被拘捕,或交付法院審訊,中大的處理手法相當不尋常,令人懷疑中國學生是否有行使偽造文件的特權。而有關學位可能有公帑資助,亦構成騙取公家財產的問題,這肯定比偽造病假紙嚴重得多。
不論這名偽造學歷學生是否已經回到中國,中大校方都必須報案,警方亦應向中國方面要求引渡這名學生回港受審,明示香港人對偽造文件的行為絕不寬貸,這才真的做到以儆效尤的作用。這次行使偽造文件的碩士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後果,這又有甚麼警告的作用?這又能阻止其他中國學生採用同等手法騙取學位嗎?
長遠而言,香港所有政府資助的大專院校取錄碩士生時,不應再採納任何中國的學歷,皆因中國貪腐情況嚴重,行使偽造文件已經是相對愚蠢的做法。中國學生可以利用作弊取得資歷得到香港學位,香港學生千辛萬苦也搶不到一個學位,這叫公平嗎?
為確保申請香港學位的中國學生是憑真材實料入學,應考慮要求中國學生提交在香港或指定西方國家所考取的IELTS或TOEFL的成績入學,並在必要時抽樣進行英文面試,以確保申請者的水平足以應付未來在大學就讀的要求。在中國學界的貪腐問題未能杜絕前,這種專為中國學生度身訂做的措施都得維持一段時間。
無論以維護校譽的角度,還是維護香港人利益的角度,這宗行使偽造學歷事件並不能這樣不了了之。

作者曾任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代表會主席、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客席講師、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選任常委,以及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代表會成員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