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向任命他的北京當權者交代,為了保住自己特首的位置,梁振英真可說甚麼規矩、禮儀都不理,甚麼憲制、體制規條也不管。前幾天在後來被腰斬的答問大會上,這位689特首殺氣騰騰的反佔中,恐嚇發起人及參加者可能要面對受影響企業的民事索償要求,又說佔中將損害秩序與經濟,還大言不慚的以佔中是「違法」活動為理由,預告政府不會向佔中運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梁振英說的時候雙眉上揚,聲線提高,跟八九年五月宣佈北京戒嚴時的李鵬幾乎一模一樣。
只是,中共是黨大於法的地方,當權者如李鵬愛宣佈戒嚴,愛打壓民主運動誰也阻不了。香港卻是個講法治及有規有矩的地方。審批公眾活動、集會的權力不在特首而在警務處長身上,警務處處長要考慮各種不同因素包括市民集會言論自由權利才能下決定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申請辦活動的團體還可以向上訴委員會挑戰警方的決定。也就是說,審批公眾集會遊行的過程有一整套完善的機制及規條,不是警務處長一人說了算,特首更是無權置喙。可梁振英卻妄想凌駕法例與制度,把權力抓在手上。這除了可笑外更只能反映他為了奉迎討好京官已到了不管體制、不擇手段的地步。
其實,梁振英之流的「反佔中大合唱」是不會得逞的,只會白費心機。先說梁振英以為是「尚方寶劍」的「不反對通知書」。從一開始,佔中運動幾位發起人就強調這是一場公民抗命運動,必要時甚至不惜挑戰既定的法律及政治秩序,以個人的犧牲包括被拘捕、被起訴甚至被監禁發出強大的道德感召力,一方面展示為爭取民主付出重大代價的決心,另一方面則要映襯現有政治、憲制秩序的不公義。對佔中三子以至志願參加運動的市民而言,佔中運動根本毋須政府同意,根本不須理會警務處長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只要北京及特區政府打壓市民的民主訴求,拒絕落實真普選佔中就會起動,就會成為事實。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反對通知書」完全是無意義、不相干的一紙空文,誰也不會理會。梁振英煞有介事以此來唬嚇市民及佔中參加者只能反映他及他「智囊」的愚蠢,只能反映他脫離政治現實,毫無政治常識。
事實上經過多個月的反覆討論及醞釀,佔中發起人早已清楚說明行動將會跟部份法律有牴觸,將會對中環的交通及正常商業活動有影響,任何人想參加都得明白當中的風險及後果,不能也不應指望當權者網開一面。重要的是讓北京及特區政府明白,為了爭取真普選,為了爭取落實無篩選的特首普選,市民不得不走上公民抗命的道路以顯示當前政治秩序的不公義。服膺這個信念,願意為民主多走幾步的人,怎麼會在意梁振英、曾偉雄是否發出甚麼「不反對通知書」呢?他們是反對還是不反對只能以兩個字回應:"who cares!"
真正想避免對立加劇,真正想避免出現大規模公民抗命運動影響交通、社會及經濟秩序,北京及特區政府該做的不是抹黑佔中,不是威嚇市民,更不是拿沒人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在公眾面前晃來晃去。他們該做的是放棄在特首普選上設置不合理的關卡與限制,是放棄操縱、控制選舉的意圖,是放棄「真篩選假普選」,讓市民可以真正參與整個選舉過程,讓市民可以真正有選擇,讓市民可以當家作主。只要北京能放棄篩選,開放提名及選舉過程,市民就沒需要再參與公民抗命,就能透過體制內的協商、溝通處理分歧,打造一套合乎國際準則的特首普選制度。
北京高層及梁振英之流不要再搞那些反佔中的小動作了,老老實實聽取民意,放棄篩選再篩選的假普選方案吧!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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