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尊稱為日本少女漫畫殿堂級大師的五十嵐優美子,1950年於北海道的鄉村小鎮旭川市出生,通過自學由17歲開始創作漫畫。
賠償224萬港元
她於1975年起繪畫的《小甜甜》漫畫,單行本銷量達1,200萬冊,又拍成卡通片。
五十嵐優美子筆下的漫畫人物特色,是眼神採用誇張手法,不合比例的大眼睛如星光閃爍,不但迷倒了萬千讀者,更成為繼後的日本少女漫畫模仿的藍本。
外號「小甜甜」的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生前曾計劃與五十嵐優美子合作,製作以她自己傳奇一生為藍本的連載漫畫《小甜甜Nina Nina》,原本訂2001年9月出版第一期,限量2,000本,每冊售120元,收入捐予兒童教育基金。
不過,龔如心其後與家翁王廷歆展開世紀爭產案,導致這本漫畫胎死腹中。
五十嵐優美子亦曾因《小甜甜》惹上版權官非,《小甜甜》故事原作者兒童文學家水木杏子興訟,指五十嵐侵犯小甜甜肖像權。
2002年,水木杏子獲得日本最高裁決法院判決勝訴,五十嵐優美子要賠償2,950萬日圓(約224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