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假文件 EO恐失百萬長俸

製作假文件 EO恐失百萬長俸

【本報訊】負責處理工傷檔案的政府一級行政主任(EO)稱即將放產假,但又面對繁多的延誤個案,情緒困擾下貪方便以塗改液或剪貼方式,更改申請人的姓名或傷勢,製造個案已獲處理假象。她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件副本罪及四項製作虛假文件副本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
被告羅頴賢(44歲、圖)入職政府15年,案發時駐守深水埗區食環署,月入6萬元。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或因本案,喪失逾百萬元長俸。
案發2012年3月至5月間,負責調查署方工傷個案的被告向上司表示,手頭上30宗個案已處理完畢。她為掩飾個案未經處理的真相,製造假便箋轉交勞工處作評核賠償額,又將偽造成已獲調查及通過的個案文件影印,遞交上級審批。
案件編號:KCCC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