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資金 自由跨境調撥分析:試驗資本賬開放

自貿區資金 自由跨境調撥
分析:試驗資本賬開放

【本報訊】自貿區賬戶分設核算管理終於出台,人行上海總部昨公佈相關實施及風險管理細則,區內金融機構可為個人、企業及境外機構等開立註有標識、獨立核算的自貿區本外幣賬戶,有關賬戶與境外市場賬戶、其他銀行自貿區賬戶,可進行資金劃撥及跨境業務安排。惟人行亦對有關賬戶實施高規格監測,出現資金異動時可「落閘叫停」,甚或實施資本管制。
記者:劉美儀

人行可採取延長賬戶存放期(即暫緩提取)、徵收特別或零息存款準備金等應變措施。分析謂,此舉顯示自貿區作為資本賬開放試驗的藍本,既開放亦全方位監督。

一旦異動 人行可落閘

新設立的同業機構自貿區賬戶(FTU),本外幣頭寸須在區內或境外平盤,除非人行批准才可按額度,進入內地銀行間市場拆借或回購,有利促進本港離岸人幣市場發展。
在滬金融機構將按《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試行)》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風險審慎管理細則(試行)》兩項細則,即時啟動自貿區分賬管理建設,並向人行上海總部申報,系統驗收後便可提供相關金融服務,外幣賬戶業務則於六個月後才起動,人行指至此自貿區的政策細則「已經出齊」。
人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張新認為,自貿區賬戶「為資本項目可兌換等後續改革提供了很好的載體」,今後證券、保險等監管部門,可參照此細則開展相應改革,讓非銀行金融機構辦理自貿區分賬核算業務,「不再需要人民銀行出台相應的賬戶細則」。
恒生銀行(011)人民幣業務策略及計劃部主管顏劍文表示,試行細則與去年底公佈的「30條」方向一致,惟就自貿區賬戶與區外在岸賬戶,如何「有限滲透」及銜接,是以項目還是額度管理,細則仍然留白,須在申請時與人行繼續溝通。他亦認同,風險管理細則相當「全面及小心」,反映自貿區作為金融改革試點實驗區,當局政策既開放亦全方位監督。
澳新銀行報告指,FTU可能牽涉不少資本項下相關交易,此度身訂造賬戶,可視為自貿區金融改革的啟航,預期當局會將區內「實驗」成功措施,複製到在岸市場金融體系。